• 2009-06-21

    太久了 - [心情坊]

    太久了,久到我几乎记不起自己的登录密码。

    这篇日志一旦发表,表示我又正确的想起了密码。博客就这么简单,简单到我甚至可以完全把密码从脑海中除去,大不了,我通过寻找密码再找回来。

    但是,有些事情却很麻烦:

    真的是太久了。当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,我几乎不敢相信。她跟我聊起了我的妻子。我差点儿冲动地要说出:当初你离我而去,难道不知道还有人在等着我吗?幸好,我没说出来。要不就太小孩子脾气了。作为一个成人,要想一些实际的事情。

    碰到一个当年很熟悉的人,那种熟悉的感觉自然会涌上心头。曾经是那么的亲近,现在再亲近一次,绝对是顺理成章的事。但我没有抱住她,但我已经抱住她了。空调其实开得已经很低了,可我还是浑身出汗,我怎么这么没长进呢?她一定在笑话我。

    当年,她肯定已经笑过我一次了。那年的那天晚上,我们相约要做爱的。但我没有一点点经验,我甚至连做爱要脱光衣服这点常识都不是十分清楚。我以为那可能就像亲吻一样,互相碰一下,然后最多互相咬住舌头就好了。——当然,我这里有点错误,当我咬住她舌头的时候,她肯定咬不住我的舌头,所以互相什么的,就错了,应该是:你咬一下我的,我再咬一下你的。能够同时咬住吗?不能吧。——像亲嘴一样做爱,就是这样,我以为就是这样,我当年可能就是这样以为的。我帮她把裤子褪到露出大腿,不动了,不是她不让脱了,而是我认为这就行了——难道亲嘴不是只要把口罩去掉,任它吊在耳朵或是脖子上?如果跟你亲嘴的人戴个口罩的话。我也把自己硬硬的东西露了出来,也许她是第一次看见这东西,也许她是觉得那东西太丑,她一看见那东西,就把头扭在了一边。我也没有把自己的裤子完全脱掉,这真是一个大大的错误。我接下来才知道,我那没有完全脱掉的裤子,掉在脚裸处,简直就是给自己戴上了脚镣——如果戴上这个东西还想干点什么的话,那专政机构就不会给重刑犯套脚镣了。

    在这样的情形下,我要想享受做爱的乐趣,简直是做梦。当然了,她也一样,要想享受做爱的乐趣,也是在做梦。——我怀疑她在笑我。我虽然不能确定她是不是也是第一次(那时,我完全没想过这个,我对她是不是处女这样的问题,一点也不在乎,只要她以后爱我就够了),但我却以为,她应当比我知识多——做爱的知识多——,但她仿佛不愿意教给我,因为她什么也没说,任我汗流满地的瞎忙。她肯定想笑,但她没有笑出来,在那种情况下,她如果笑,会伤我自尊。她清楚这一点。

    她说:算了,下次吧。这样的提议也是完全合理的。因为来日方长,岂在朝朝暮暮?——我当年的“来日”与我现在的“来日”不同,那时的“来日”简直多得我都不好意思说出来。不过现在想来,我那时对“来日”的估计太乐观了。

    我们完全可以提起裤子,继续恋爱,继续互相亲近。但有一样东西不答应。她又提了个合理的建议,用手帮我把那东西搞出来了。——这些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
    这个人现在就在眼前。我在想着,可不可以继续当年没有做完的事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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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这个人现在就在眼前。我在想着,可不可以继续当年没有做完的事呢?

    理论上讲,你当年的事已经做完了,hahha...
  • 是鹿儿。

    太久没有更新,祝开心。
  • 感觉很逗~~~忍不住笑~~虚构的成分有几何?
  • 博客关停,麻烦删除一下友情链接
  • 呵呵,虫儿又回来了哦
  • 很有小说笔法,再继续,意义已经不一样了,写得很深入。
  • 原来博主旧情复炽,难怪呢,恋爱中的人就不会勤快写博乐。
  • 我說怎麼老也不見了呢,原來是有這麼個典故。希望已經妥當地處理了。又能讀到犀利批判以及幽默的文字了,呵呵。
  • 你在练习文笔?我只能这样认为。
  • 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:有一些东西,既然放下了,就没必要重拾。
  • 放下太久的东西,就不必重拾了~
  • 少儿不宜